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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考员操作手册

2017年04月20日 10:11  点击:[]

一、流程


二、入场

   1、证件验证

       

考场监考员甲按考务要求查验考生;监考员乙负责在门口的课桌上放置身份验证终端设备,考生先将准考证、身份证交由主县监考员对照考场座次表进行检查,监考员提示考生坐在椅子上(原则上背靠墙,以保证考生照相背景的清晰)

2、身份验证

先按指纹,再拍照。监考员需检查考生手指是否戴有指纹模,采用毛巾擦、胶带粘等办法清洁手指。

       

考生使用准考证所列报名时采集过指纹信息的手指,指肚部位放在指纹采集窗录入指纹进行比对,如读取的指纹信息与事先存储的信息匹配(每个考生最多可连续对比三次),则验证通过,进入拍照界面。要求考生脱帽摘镜、面部正对摄像头,参照屏幕上的取景框调整位置,保证屏幕上的取景框能够摄取考生整个面部。

指纹连续三次验证不通过,再次核对考生准考证、身份证,确认是本人,收取该考生身份证、准考证,按照下图输入“座号+#---“OK”

文本框:

考生验证完成后,无论什么原因,再次进入考场,需要按照初进场程序完整进行验证。

三、考中

 停止进场后,监考老师进行设备登记缺考、迟到信息,“考务登记”-----输入“座号+#”,点击“OK。按照下图选择菜单,直到“缺考”或“迟到”两个字变成绿色。

四、考试结束时

  1、通知需要补充拍照(已正常验证,照片不合格的或存疑的)的考生留下,进行补充拍照,补充拍照的操作步骤和异常拍照一致。

  2、进场时未来的及身份验证的考生,按照正常验证程序先验证证件再指纹再拍照模式进行身份验证,不使用补充拍照和异常拍照。若考生三次指纹均不通过,再次验证考生准考证、身份证,若确认是考生本人,可以染考生调整指头位置多试1-2次,能验证通过仍然验证通不过,则采用异常拍照程序进行。

  3、考生结束后新验证的考生信息,视频监考端还要再次审核,系统管理员也要重新进行处理。

  4、指纹验证不通过的考生,若主考审核无误,考生签字后领取本人的身份证、准考证,若主考有异议,需把考生带至考务办公室处理。

  5、监考员需配合系统管理员完成全部身份验证工作,本场考生身份验证信息全部审核无误后再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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